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47号)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4〕2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1、本办法用于奖励资助取得河南大学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申请人入学总成绩评定。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可直接认定为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
4、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主要依据为研究生的科研业绩和所修学位课程成绩两个方面,科研业绩采取积分制,具体积分办法以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 (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为准。所修学位课程成绩按照优、良和中三个档次,作为科研积分的系数,分别为1.5,、1.2和0.8
如:学生甲科研积分为30分,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为优,该生的得分为:30×1.5=45
对于积分≥36的研究生按照分数优先排序。
对于科研业绩积分<36或未发表成果的研究生,按照平均课程成绩排序。
5、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主要依据为研究生的科研业绩,科研业绩采取积分制,具体积分办法以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 (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为准。对于科研业绩积分≥30的研究生直接排序。
对于科研业绩积分<30或未发表成果的研究生,实验室成立答辩评审组,研究生对上一学年的学习、科研情况进行答辩,由答辩评审组打分排序。
实验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科研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材料进行公示,若有弄虚作假按学术不端处理,在实验室内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由实验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47号)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4〕2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光伏材料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1、本办法用于奖励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主要依据研究生的科研业绩进行认定。科研业绩采取积分制,具体积分办法以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 (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为准。
实验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科研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材料进行公示,若有弄虚作假按学术不端处理,在实验室内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由实验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做好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称为“三优”)评选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挥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学〔2012〕913号)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47号),并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实验室研究生“三优”评审细则。
一、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三优”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且符合学校评选办法中的其它条款。另外研究生“三优”申请者需由研究生辅导员及其研究生导师的推荐。
二、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三优”评审办法
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三优”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用班级内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研究生“三优”的推荐名额。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研究生侯镜如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1、本办法用于奖励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侯镜如奖学金的评选主要依据硕士研究生的科研业绩和学业成绩进行认定。科研业绩采取积分制,具体积分办法以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 (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为准,所修学位课程成绩按照优、良和中三个档次,作为科研积分的系数,分别为1.5,、1.2和0.8
如:学生甲科研积分为30分,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为优,该生的得分为:30×1.5=45
对于积分≥36的研究生按照分数优先排序。
对于科研业绩积分<36或未发表成果的研究生,按照平均课程成绩排序。
实验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科研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材料进行公示,若有弄虚作假按学术不端处理,在实验室内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由实验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